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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执帆报关有限公司
| 联系人:上海执帆报关 先生 (业务员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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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电 话:021-6106507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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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 机:19128582343 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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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供应退运进出口报关服务 |
一、出口退运进口(货物已离境,退回国内)
前期准备
与境外签《退运协议》,明确原因及责任
免税条件:品质/规格原因 + 出口之日起1年内 + 原状复运进境
已退税的,向税务机关申领《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/未退税证明》
进口报关
到港后结算船公司费用;如需质检,办理第三方中检报告
“单一窗口”申报,监管方式:退运货物(4561),填写原出口报关单号
提交:原出口报关单、退运协议、发票、装箱单、提单、未退税/补税证明、质检报告(如有)
放行
审核单证,必要时查验 → 放行提货
满足免税条件 → 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
二、进口退运出口(已进口货物退回境外)
前期准备
与境外卖方签退运协议,明确原因
免税条件:品质/规格原因 + 进口之日起1年内 + 原状复运出境
出口报关
“单一窗口”申报,监管方式:退运货物(4561)
提交:出口报关单、原进口报关单复印件、原进口税单复印件、发票、装箱单、提单、退运协议、质量问题说明
放行
审核单证,必要时查验 → 放行装船出境
三、直接退运(进境后、海关放行前退运)
通过电子口岸提交《进口货物直接退运表》及材料
海关5个工作日内核准
核准后:先报出口报关单,再报进口报关单(进口关联出口号)
从原进境地口岸退运出境
注意: “直接退运(4500)”与“退运货物(4561)”是两种不同监管方式,切勿混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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